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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换电设施有望实现通用《电动乘用车共享换电站建设规范》系列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23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能源局,于4月印发《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着手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的应用试点工作。经过评审,共有11个城市纳入此次试点工作范围。受有关方面委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会同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组织行业有关单位,完成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电动乘用车共享换电站建设规范》系列团体标准的编制。


为落实相关要求,促进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的创新发展,《电动乘用车共享换电站建设规范》系列团体标准包含13部分的内容,已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版)》的规定程序完成编制。经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审核,于12月20日正式发布,标准编号为T/CAAMTB55.1-2021至T/CAAMTB 55.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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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研究制定历时近两年,各有关单位和行业专家进行了多次研讨并开展了广泛的调研工作,得到了相关汽车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大力支持,取得了大量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测试数据,保证了本标准的编制质量。该系列团体标准的出台不仅对电动乘用车共享换电站的关键核心部件、技术要求和通用流程进行了详细规范,还对快换装置、通信协议、锁止机构、数据管理、试验规则和安全防护等进行了分类、规范和要求。

电动汽车的换电模式既符合推动电动汽车模式创新的要求,又能解决电动汽车在普及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为用户的绿色智慧出行带来全新的选择和体验。因此,《电动乘用车共享换电站建设规范》系列团体标准的发布,能更好的推动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此系列团体标准的发布,将充分发挥团体标准灵活性强,参与度广的特点,在实施的过程中持续广泛地接受行业单位通过各种渠道反馈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对其进行修订,以更好服务于换电模式的推广和应用。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规划,接下来将主要按照三个步骤逐步向市场推广共享换电技术。
第一阶段将首先实现对换电站的基础设施设、车辆识别系统、数据分析系统等方面的共享,包括利用云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智能识别等。
第二阶段则将进一步在通讯协议、电连接器等方面实现共享,通过鼓励更多换电企业的参与,实现车型平台的共享。
第三阶段则是完全实现电池包平台、电池模块的共享,达到共享换电模式的最理想状态。
实际上,为了推动换电模式的推广应用,相关部门已经在多方面做了工作。10月28日,工信部会同国家能源局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城市有11个,其中包括北京、南京、武汉、三亚、重庆、长春、合肥、济南8个综合应用类城市,以及宜宾、唐山、包头3个重卡特色类城市。
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方正证券预计,2025年换电乘用车销量将超280万辆,换电商用车销量将超50万辆,配套换电站需求约28000座,对应765亿元市场规模;配套电池需求约55GWh,对应388亿元市场规模,对应电力收入2168亿元,产业链合计规模约332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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